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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药店免费提供的充气城堡玩耍受伤,责任谁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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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2-10 03: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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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伴无心之举 致骨折脑震荡

孩子在药店免费提供的充气城堡玩耍受伤,责任谁担?

广西南宁宾阳县某药店门前放置了一个充气城堡,免费提供给路过及附近的孩子玩耍。2023 年 11 月,李小某(3 岁半)与夏小某(5 岁)在该充气城堡内玩耍,夏小某推倒其中一根充气柱,导致李小某从充气城堡上踏空跌落,左手剧痛无法活动。当晚,李小某的家长将其送至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左尺骨冠突骨折和脑震荡。

事故发生后,李小某的家长认为,夏小某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而夏小某的家长则认为,药店作为管理者并未充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一并承担责任。三方多次协商不下,李小某遂诉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要求某药店和夏小某家长赔偿损失。

法院:责任由三方共同承担

法院审理后认为,充气城堡由于高度、材质等原因,对玩耍的儿童来说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设置此风险区域的某药店应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和提示。该药店仅张贴了公告,并未配备监管人员和保护地垫等设施对充气城堡的安全性予以实质保障,进出口处也未设置栏杆。因此,儿童存在于玩耍过程中被弹出跌落地面的危险。

另外,某药店作为经营性场所,设置充气城堡供路人免费玩耍,虽未收取费用,但该行为依然为药店吸引了更好的人流量,药店可从中间接获利,更应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因此,某药店设置充气城堡与原告的人身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 60% 的赔偿责任。

关于被告夏小某应否对原告的人身损害结果承担责任以及责任分配问题,由于双方均为未成年人,对在公共区域玩耍的行为尺度和界限难以分辨,因此监护人应对两名未成年人予以陪伴和监护。事故发生时,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均离充气城堡较远,均未尽到监护义务,对损害的发生均存在一定的过错。李小某的跌落虽是与夏小某玩耍所致,但夏小某的行为并未超过儿童正常玩耍的合理界限,也不存在故意情节。且李小某和夏小某的玩耍行为应视作一个整体看待,二人共同导致了李小某的人身损害结果。因此法院认为,双方应对事故发生各负 20% 的赔偿责任为宜。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药店赔偿原告李小某损失 763.59 元,被告夏小某的父母赔偿原告李小某损失 254.53 元,同时驳回原告李小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监护人应予以陪伴

管理者要提供安保

爱玩是孩童的天性。在公共区域玩耍时,心智未成熟的儿童难以分辨自己的行为尺度和界限,容易发生侵权或被侵权事件,因此无论孩子进入的是免费还是收费的游乐设施中玩耍,监护人都应当予以陪伴和监护,帮助他们树立起与他人共同游玩时应保持的安全意识,学会保护自己,学会不伤害他人。

游乐设施的管理者应当对游乐设施区域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和提示,除履行告知义务外,还应配备工作人员或者保护地垫等设施对游乐设施的安全性予以实质保障,免费不等于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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